夷陵区为灵活就业人员落实社保补贴3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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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了有效的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效的提高本辖区内的就业率,降低失业率。夷陵区就业部门依托社保补贴这项重要的就业援助政策,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符合条件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按时参加社保的均可到户口所在的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请社保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计算的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
经审核,夷陵区2015年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第一批920人将获得社保补贴金额为3595448.1元。
自2011年至2014年,夷陵区累计为5054人次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307.52万元,极大地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有力落实了再就业优惠政策。(夷陵区就业局 陈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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