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优化小额贷款政策助推全民创业潮
为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我区促进就业工作,加大支持全民创业力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近期,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宜昌县支行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优化,出台了《夷陵区促进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一是提高了贷款额度。个人贷款额度从最初2万元提升到最高不超过10万元,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三年内)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对从事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进行捆绑式贷款。
二是增加贷款贴息次数。针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经营者,首次贷款后按时还款的,经人社局、财政局、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实地考察同意,可给予第二次个人贷款,贷款期限最长2年,并按第一次个人贷款享受全额贴息政策,贷款不受同一项目和时间限制。
三是扩大反担保范围。反担保可采取实物抵押或耕地、林地、养殖水面的经营权抵押、有价证券质押、第三方信用担保等方式。并将其它有稳定职业及收入的(如银行、电力、烟草、电信、移动、联通等国企央企统管职工,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的干部职工)群体也纳入个人信用担保范围。
四是简化贷款程序。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备齐所有资料,可直接到户口或创业所在地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社区)初审盖章后,送区就业局审核。担保公司进行申请人进行复核并落实担保方式后移交经办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五是加强创业服务。不断充实、调整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创业项目指导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后续***指导等一站式的创业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提高创业成功率。
2015年,1-3月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0笔604万元。历年累计发放3654笔23574万元。(夷陵区就业局 陈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