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社局百日维权强化农民工工资清欠
远安县人社局针对年终拖欠农民工工资高风险时段,自11月下旬开始,开展百日维权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及时化解工资拖欠纠纷,保障农民工权益。
一是细化宣传,畅通维权渠道。制作劳动保障法规和维权案例宣传片在县电视台、人社局电子屏播放,在主要街道、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普法宣传,编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例等普法资料10000余份,深入企业、工地宣传发放,开通12333热线,实时提供政策咨询、接受举报投诉,帮助职工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引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二是部门联动,形成事前预警。实现信息互通,定期会同公检法、住建等部门召开工资清欠联席会议,了解掌握情况,讨论解决办法。强化部门联动,联合住建、公安等多部门,以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否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为重点内容,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176户,涉及农民工9600余人,检查督促支付到位工资670多万元。
三是严格执法,实现及时清欠。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立案查证属实的,依法先期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工合同、工资明细等资料,并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拒不执行的将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达到一定额度,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百日维权行动以来,立案34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8份,涉及用人单位34家,农民工1320余人,追缴农民工工资230余万元, 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起。
四是完善机制,形成全面保障。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由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缴纳一定额度的工资保证金,出现工资拖欠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划支垫付。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与劳动年审工作相结合,对各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等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红黑榜,形成广泛的舆论监督。截至目前,在市县媒体公开最佳诚信单位6家,诚信单位82家,不合格单位6家,有力提升了监察力度。(徐攀、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