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采取五项措施整治劳资矛盾顽疾
群众利益无小事,远安县人社局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自身工作作风,强化执法力度,对拖欠工资和社保费等顽疾,做到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将密切关系群众利益的事项做实办好。
一是积极抓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建立开放办公室、公布联系方式,畅通投诉举报平台,健全县乡村三级监察网络,全年受理投诉举报案149件,共为3894名劳动者追发工资2704万元。开展2013年劳动年审工作,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并重,评定劳动关系诚信单位,为求职者提供职业参考。年底进行百日维权活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突出劳资双方良性互动,将潜在的劳资矛盾提前暴露出来,劳动监察局主动介入,与用工单位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化解。
二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加强企业和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加强部门联动,与工会联合,更加注重卫生、教育等行业的调解组织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发挥调解的见效快、促和谐等优特殊优势,在做好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突出乡镇调解组织在劳资矛盾化解中的主体作用。一年来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98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追索经济补偿2169万元。完善劳动合同责任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督查,强化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一年来共鉴证县内企业劳动合同28240份。
三是严格社会保险费专项稽核。围绕实地稽核60%以上、书面稽核100%的目标,与社保局组建社会保险费稽核专班,对辖区内用工单位进行专项稽核,为合法用工、社保费征缴打好坚实的基础。截至10月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3677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8%;征收社会保险费15928万元,提前完了成市局下达的征缴任务。
四是加强特殊用工的录用管理。针对县内大量临时用工和季节性用工等特殊情况,严格执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有效防范工资拖欠。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出台管理规定,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招录进人,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工资发放和社保费足额缴纳。
五是维权维稳排查调处常抓不懈。每个季度以县劳动监察局和乡镇人社中心为主体,对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社会稳定隐患进行大排查,加强信息收集与甄别,梳理重点解决问题和稳控重点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加强工伤认定案件处理力度,及时与当事人、单位加强沟通,做好政策解释、耐心交流等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沟通,确保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及时有效解决。及时与县维稳办联系,加强对人社部门工作指导,妥善处理信访工作,对信访和群众来访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理、做到有访必复,有件必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宜昌市远安县人社局 谭学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