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工作紧张进行中
中国保康新闻网讯 (通讯员 郝永竹)4月27日,保康县人社局组织收看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了全省企业退休人员调待视频会,视频会结束后,县人社局就对保康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自2005年以来,按照国家部署,我省已经连续10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上调,大幅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今年是连续第11次上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全省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此次调整待遇的对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自2015年1月起调整待遇,1至4月调整的待遇在5月份养老金发放时予以补发。
具体调整办法仍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一是普遍调整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结合的原则,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二是适当倾斜,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薪金制的老工人、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0元、25元、20元、10元;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三是对高龄人员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按照鄂政办发[2004]121号、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