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社局四措并举提升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
一是全面落实双基数征收制度。依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继续严格执行双基数核定征收,加大对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处理力度,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全面提升社保费征收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全面强化征收稽核机制。健全完善社保稽核工作机制,将稽核检查与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等工作有机结合,日常稽核、重点稽核、专项稽核和举报案件稽核有机结合,书面稽核与实地稽核有机结合,着力提高稽核覆盖面,确保实现书面稽核率、稽核整改率两个百分之百,新投产企业百分之百参加社会五险。
三是全力加大清欠催缴力度。坚持把清欠任务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按月及时建立欠费登记台帐,及时督促欠费单位签订缴费协议和补缴历欠社保费,力争2014年度不再发生新的欠费。同时,强化与劳动监察、地税和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恶意拖欠社保费的参保单位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强制征收,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缴入库。
四是全力抓好社保扩面开辟新费源。继续扩大社会五险特别是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规模,以建筑、矿山企业和消费类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民工和季节工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增强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确保应保尽保,着力建立不断开辟社保扩面新费源的良性机制。(王功进 谭学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