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大病保险48小时履赔到位
近日,宜都市参保居民李平的13.85万元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款在其申报的两个工作日内就由承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转入他的帐户。
2013年,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大病保障水平,该市根据《宜昌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参保居民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累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800030000元(含30000元)的部分由承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支付50%;3000050000元(含50000元)的部分支付60%;5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0%,实行上不封顶。参保居民李平因患心脏病、血管瘤全年共住院9次,共发生医疗费用42.34万元,医保已报销 4.22万元,这次按政策可再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13.85万元。由于参保居民李平家境贫困,前期的自费部分主要靠借贷筹集,承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仅在两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全部履赔程序。与李平一起获得首批赔付的还有34名参保居民,赔付额达14.38万元,另有30名参保居民的赔付款也将于近期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