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召开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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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7月24日,夷陵区人社局召开全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推进会,会上印发了《夷陵区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从即日起,区内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必须进行用工备案,用人单位在办理劳动保障年检、社会保险登记、核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时均须出示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实施劳动用工备案数据入库工作,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进行用工备案后,劳动者可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当前用工备案信息。2013年计划完成全区1126家用人单位80%的目标任务,下一步,夷陵区人社局将通过明确专人负责、举行业务培训、建立QQ工作平台、重点企业实施帮扶、定期进行督导等方式,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夷陵区就业局 赵俊华 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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