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三举措确保惠民政策落实
为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维护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近日县人社局制定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的转衔接转办法,并采取措施确保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印发文件、利用乡镇人社中心宣传平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形成县、乡(镇)、村、户的分级宣传格局,切实将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二是严格办理程序。自愿转为职保的居保参保人员,由本人填写《远安县居保转职保申请备案表》提交到各村居(或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由各村居进行(或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后由参保人带《申请备案表》到社会劳动保险局申报按职保缴费。
三是明确缴费办法。符合转换条件的参保人员转保后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标准缴费,其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予以封存(死亡除外),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职保政策办理退休手续,同时按国家规定办法处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吴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