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县人社局深入开展劳动用工检查
《社会保险法》已于今年7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五峰县人社局按照省、市安排,于2011年7月5日至8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
此次专项行动我县共抽调20人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并成立了由局长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养老、医保、就业相关单位配合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有力的保障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保证此次执法取得实效,执法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深入用工单位,调阅劳动合同、工资表、规章制度等相关资料,询问相关负责人,并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对工作情况进行查看,对用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明确指出,责令改正,做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发现问题处理一家的要求。有力保障劳动者在各个方面的合法权益,达到了教育与惩罚、检查与规范相结合的目的。
截止8月中旬,共检查用工单位 98 家,共涉及职工1596人,此次专项行动中共查出违法案 14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4件,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14件。针对查出的违法件,责令 14户予以改正,补签劳动合同118人,为 7名劳动者补发工资 8.5万元,督促补办社会保险118人。通过此次检查,在五峰县形成开展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动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