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社局四举措推进春暖行动
为稳步推进《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远安县人社局于3月中旬至6月中旬,切实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开展: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市局专项行动检查活动的安排和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贯彻效果到位,从领导至机构保证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摸底调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介,“百日就业”服务活动和“就业服务进校园”开展有针对性、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法律、法规来引导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的作用,摸清我县各用人单位户数、农民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春暖行动”真正取得实效。今年上半年共在全县范围内发放《致返乡农民工的公开信》10000余份,编制发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一本通》近20000本。
三是多措并举,规范管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建立重点单位监控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发布远安县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组织单位开展自查多种措施相结合,规范我县用人单位用工制度管理。
四是加强监督,确保落实。结合劳动保障年审进一步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工作人员深入用人单位工作现场,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合同内容情况、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劳动用工是否规范这四个方面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今年元月至5月共为2968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618.7万元,督促185户用人单位与4368名农民工签定了劳动合同,43户用人单位为2108名农民工申报了社会保险。(胡牧 韩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