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市职改办,副高职称论文条件
我目前是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要申报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咨询下论文相关事宜。 我是在工程师职称取得了6年后,辞职考取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是经济社会管理方向,脱产学习了3年,在学校期间,在专业期刊发表了论文3篇,2篇第一作者,1篇第二作者,论文内容是经济社会管理领域的。硕士毕业工作后,我又与他人合著,第二作者,在学术会议发表了4篇论文(社会科学领域),都收入了会议论文集(有正规刊号)。 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89号),在工程师任期内,撰写过以下著作或论文之一:(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2)主编10万字以上的本专业技术公开出版物;(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工法3篇以上,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 今年我想申报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对论文有几点要求教: 问题1:我在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3篇论文是否可以作为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论文? 问题2:我在工作后与他人合著,作为第二作者的5篇会议论文,可否作为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论文?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根据现行职称政策,我省职称评审范围和对象应为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即干什么评什么,通常,提交的论文应该和申报专业相关,读书期间发表的论文不作为职称申报论文。因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在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政策您还可以咨询省高评委会。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欢迎致电我们,职称科电话:6056352。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