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抗***药报销
市人社局: 我的爸爸已经办理了到武汉的异地就医,现在他因为***症在武汉治疗,武汉的医生建议使用靶向抗***药。我查询到宜昌已经将17种抗***药纳入了医保报销,请问异地的抗***药报销如何申请,能够能否直接在武汉医院门诊开药,具体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谈判药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特殊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50号)、《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将17种抗***药纳入基本医保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56号)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湖北省特殊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宜人社函〔2017〕124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使用抗***药,需先由责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药品限定支付条件开具处方,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科)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纳入支付范围。异地就医使用抗***药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责任医师根据限定支付条件审核后按规定报销。
如您在武汉住院期间使用谈判药,可直接联网结算报销;如您使用的谈判药符合门诊用药规定(文号见前段)且确需在门诊用药的,需向宜昌市医保局提供《宜昌市医疗保险特殊抗***药使用申请表》(医保局通过邮件或传真发送样表,参保人交由就诊医院填写)、***原件、处方和病情证明,由医保经办机构指定责任医师审核后按规定报销。所需资料均可通过邮寄或代办交付,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宜昌市医保局医审科。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向宜昌市医保局医审科(电话6753586)咨询。最后,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