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灵活就业人员相关优惠政策
我妻子是国有企业下属物业公司职工,2018年根据国家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革政策在单位离职。请问目前宜昌市有哪些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相关优惠政策?比如缴纳社保、再就业等方面。
您好,欢迎您对就业政策的咨询!
目前,宜昌市帮扶失业人员就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职业培训政策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42个学时-3个月的就业技能培训或不少于42个学时的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
二、享受失业保险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
金:
(一)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愿望的。
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城乡劳动者在宜昌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合伙
企业,可按规定申请10-5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
五、就业困难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本人实际缴费的2/3。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城镇就业科,联系人:申才能,联系电话:677301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