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中断
本人于2018年8月在原单位辞职至今,从2018年9月至今养老保险处于中断,请问一下是否能等找到新工作之后由新工作单位继续交,中间中断的几个月需不需要补交? 之前的养老都是在宜昌市交的,现在本人在远安县,也打算在远安县找工作,由远安县的单位接着交养老之后,之前中断的还需不需要补交?望回复,谢谢!
网友朋友:您好!您咨询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问题收悉,我们与您电话联系,给您进行了答复,您表示非常满意,现再书面回复如下:
您2018年8月从单位辞职至今职工养老保险费未续缴,按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您如果断缴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年限越长,相应退休待遇也越高。在不同参保地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在确认其退休地后,可通过社保关系转移或数据归集的方式合并计算。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灵活科咨询,联系人:杨德国,联系电话:0717-675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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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