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保转入宜昌
我是枝江市农村户口,我是2017年6月在武汉毕业之后就留在武汉工作,2017年8月开始在武汉缴纳社保一金,然后2018年8月离职,8月份原公司就断交了,之后就回宜昌工作了,然后在宜昌缴纳社保,公司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是2018年10月开始在宜昌缴纳五险一金,现在还不确定以后在枝江还是在宜昌养老,我想把武汉的社保转回来,需要哪些程序,现在是全国联网的吗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武汉社保转入宜昌问题收悉,我们及时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非常满意,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依据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具体办事流程:
1、您是宜昌市户籍,现在宜昌市城区参加社会保险,您符合将武汉市社保关系转移至宜昌市城区。
您暂时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并不影响您在宜昌市城区正常参保缴费,您可以先在宜昌市城区参保缴费,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限时,确定好待遇领取地之后再将各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合并。
您在办理社保转移时,请您携带以下资料:武汉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14-15号窗口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们即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
2、您在武汉市的养老保险关系若存在中断缴费,且有意补缴,按湖北省人社厅文件规定,您需在武汉市当地补缴养老保险历史欠费后再办理转移至宜昌市的业务。
3、特别提醒您的是,宜昌市医保政策《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1***号令)、《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宜人社发[2015]2号)规定,从异地(宜昌市以外)转入的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我市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您若将职工医保关系从武汉市转移到宜昌市城区,在计算缴费年限时,您在武汉市所缴纳的医保缴费年限,只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不能作为宜昌市的实际缴费年限,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按宜昌市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的规定办理医保清算或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4、截止目前为止,社保关系尚未达到全国联网。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咨询,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6030、6733756.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