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迁移
本人今年军人转业已经落户宜昌,爱人随军,目前户口和社保关系在四川西昌,现需要将社保迁移至宜昌,请问需要什么流程或者手续,急盼!!谢谢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社保迁移问题收悉,我们及时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非常满意,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您反应的情况,依据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具体办事流程:
1、您属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移干部。没有军人退役养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转移。您爱人户籍在四川省西昌市,暂时不符合社保关系转移宜昌市的条件。
您爱人暂时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并不影响其在宜昌市城区正常参保缴费,您爱人可以先在宜昌市城区参保缴费,等户籍迁移到宜昌市城区后,可将各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合并。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限时,确定好待遇领取地之后再将各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合并。
您爱人在办理社保转移时,请您爱人携带以下资料:部队后勤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14-15号窗口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们即为您爱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
2、特别提醒您的是,宜昌市医保政策《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1***号令)、《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宜人社发[2015]2号)规定,从异地(宜昌市以外)转入的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我市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您若将职工医保关系从部队转移到宜昌市城区,在计算缴费年限时,您在部队所缴纳的医保缴费年限,只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不能作为宜昌市的实际缴费年限,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按宜昌市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的规定办理医保清算或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咨询,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6030、6733756.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