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怎么办?
你好,本人2011年在深圳缴纳了一年多社保,在2012年底回到宜昌。在2012年底,把在深圳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带着一起到社保办办理转移。当时回复的是医疗保险的跨省转移还没出台。因此只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了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还在本人手上,并领取了《社会保险证》,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证上标注了在深圳的参保的起止时间,并盖了稽查科的章。 但是一直没有缴纳社保费。现在我在新单位上班,想办理社保,请问怎么办理?谢谢。
提问者:碧海蓝天zyc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社保转移问题的咨询!
为了准确回答您的问题,我们及时与您电话联系,在电话中给您进行了答复,您表示非常满意。现再书面答复如下:
我市城区能正常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您是宜昌市城区户籍,现年27岁,在宜昌城区已参加社保,2012年已从深圳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宜昌城区,根据政策规定,您可以将深圳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我市城区。
办理转移时,请您携带以下资料:在宜昌市参保缴费的《社会保险证》或社保卡原件、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开具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25、26号窗口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们即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6030、673375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