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女职工
您好!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聘用女职工,在该单位工作已满13年,一直从事会计工作,岗位是会计主管,参加的是企业养老统筹,今年50岁,近日单位出台退休文件,说是身份是干部的,可以工作到55岁,身份是工人的只能工作到50岁,为此我专门去市人事局养老科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有编制的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养老统筹的按身份确定;而像我们这种参加企业养老统筹的聘用人员则按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性质确定,即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为管理、技术岗位的,退休年龄为55岁。当即根据文件我递交了申请55岁退休的申请,可单位硬要按身份确定退休,我说即便是按身份,我大专毕业,有中级职称,在会计岗位工作已滿13年,也符合相关政策。可单位人事处的人又说,我们没给你们聘用人员下聘书,聘用你是管理、技术岗位。我不知为什么会这样,不知找谁说理去,难到一纸聘书就能否定我这13年的管理、技术岗位的事实么?我该怎么办?乞盼回复!
提问者:莫名其妙的很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
根据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鄂劳社发【2007】59号)第二十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性质确定,即: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为管理、技术岗位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为生产、操作岗位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需要说明的是:缴费年限要满15年以上)。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申报退休时,应确认其岗位性质,并向人社部门提供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确定的岗位情况、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岗位性质分类的文件及本单位岗位分类资料。因此,岗位性质分类是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的。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605670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