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公证
请问:我们作为用工单位,需要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公正,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准备哪些东西?谢谢。
提问者:幸福像花儿一样
市人社局回复:
你好!欢迎您咨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只要双
方签字认可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进行劳动合同鉴证。人社部已将原劳动部颁布的《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废止
。但在我市仍有些特殊行业要求进行劳动合同鉴证,主要时房地产开发、旅游等行业根据行业的规定要求进行劳动合
同鉴证。如果您不是行业规定要求鉴证的行业,可以不鉴证;如果要鉴证,请持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
、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在市就业局8号窗口领取,环城北路40号一楼)和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书(规范的格式合
同)原件一式两份到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鉴证不收费。谢谢您对我们的信任!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 地址:沿江大道43号1104室
联系人:姚圣洪 电话:6056761。
回复时间:201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