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报销
人社局你好:
我在网上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50%,前段时间我孩子生病在中心医院花了300元,我到我们这片的居委会咨询,他们说不知道是怎么办的。请问这个钱是否可以报销?具体事宜在什么地方办理?
提问者:xiaomei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居民医疗保险问题。
根据《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凡参加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须在以下定点医院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附后),就近选择一家作为自己的约定门诊医疗机构,并到约定机构领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签约单》,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选择约定机构。选定约定机构后居民在约定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即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约定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至450元以下的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超过45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支付。参保人员未选定约定机构的,不得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如下:宜昌卫生学校附属医院(西陵区云集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宜昌市优抚医院、宜昌市长航医院、宜昌市伍家医院(伍家岗区伍家岗街办白沙路气象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昌市惠民医院、宜昌市桃花岭医院、宜昌市怡康医院、宜昌市窑湾医院(西陵区西陵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六化建职工医院、宜昌市长江医院、葛洲坝中心医院西坝院区(葛洲坝西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一零职工医院、宜昌市博爱医院、宜昌市康复医院、宜昌市国勇风湿医院、宜昌市阳明眼科医院、西陵区刘家大堰社区卫生服务站、西陵区北门社区卫生服务站、西陵区果园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西陵区白龙井社区卫生服务站、西陵区气象台社区卫生服务站、西陵区绿萝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西陵区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葛洲坝大堰湾社区卫生服务站、葛洲坝肖家岗社区卫生服务站、伍家岗区十三码头社区卫生服务站、伍家岗区北山坡社区卫生服务站、猇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猇亭区虎牙社区卫生服务站、猇亭区云池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发区珠海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发区深圳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发区东山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军区点军街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峡口风景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三峡大学校医院、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校医院、葛洲坝东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葛洲坝常浏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昌市春华医院、葛洲坝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门诊部、西陵区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国营403职工医院、西陵医院、清波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如果您还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处居民医保科,联系电话:0717-6747184。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