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补偿问题
问:关于养老保险补偿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婆在家医院工作了16年,从1996年到2006年这十年里单位没交过养老保险,现在我老婆辞职啊,我想请问一下,这十年没交的养老保险,单位要补偿多少钱?谢谢
提问者:liyuanba23
市人社局回复:
你好!欢迎你咨询。很愿意回答你的问题。如果你老婆是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经单位批准并履行了辞职手续的辞职,2006年前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视为缴费年限。如果不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制职工,你老婆参加的就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办理。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时效是一年。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医院从2007年给你老婆办了养老保险,时效已过了。只能和医院协商解决96年至2006年的养老保险问题了。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
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沿江大道43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
联系电话:6056761 联系人:姚科长
回复时间:201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