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2012年企业春季用工调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郑州、洛阳、开封、安阳、新乡、许昌、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春季用工调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94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2012年“企业春季用工调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郑州、洛阳2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人社部办公厅通知要求,迅速抽调人员,认真做好你市2012年“企业春季用工调查”工作,并按时限要求上报人社部信息中心和省人社厅电子政务中心。
二、郑州(新郑市)、洛阳(嵩县)、开封(杞县)、安阳(滑县)、新乡(长垣县)、许昌(鄢陵县、禹州市)、南阳(唐河县)、商丘(民权县)、信阳(光山县)、周口(太康县)、驻马店(遂平县)等12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人社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当地2012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工作,并按时限要求上报人社部信息中心和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
三、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春季用工调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94号)及调查表格、调查问卷等,请各有关市、县(市)登录中国就业网(http://old.chinajob.gov.cn/down2012.htm)。
四、各有关市、县(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请将负责调查工作的人员名单、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速于12月16日前报人社部和省厅电子政务中心。
国家人社部信息中心联系人:平立华,魏丽丽
电话:(010)84201375,84202375,84228350(传真)
邮箱:sjfxc@mohrss.gov.cn
邮政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邮编:10071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数据分析处理处
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联系人:严海英69690125
省人社厅就业办联系人:吴军辉69690078
厅电子政务中心联系人:谢郑国69690231
邮箱:xzg@ha.lss.gov.cn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