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医保问题
问:请问,我2011年4月开始领取失业金,一直到今年10月份,而我在6月份就把医保交到了10月份,最近我看见国家出了个政策是关于领取失业金期间免交医保的,那我已经交了的医保怎么办?
提问者:****1212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医保”问题的咨询。
根据《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从2011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这项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省厅正在制定之中,届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可以告诉您的是:您应该享受的相关待遇和优惠政策,人社部门将会全部兑现。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6755132 6756862。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万事顺意!
回复时间:201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