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工作交流】
◇ 我区公布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 我区消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空白点”
◇ 2017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启动
◇ “四个服务”促进城乡劳动者创业带动就业
我区公布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下发通知,明确了2017年度我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福利待遇计发有关事项。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830元,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2688元,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52元。2017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在2016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核定。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016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2016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对2016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低于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核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2016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缴费。选择50%,年缴费6249元;选择60%,年缴费8140元;选择70%,年缴费9497元;选择80%,年缴费10853元;选择90%,年缴费12210元;选择100%,年缴费13566元。具体以缴费信息系统计算数额为准。(办公室)
我区消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空白点”
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基金转移、职业年金补记、待遇计发参数、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处理、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以及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和待遇计发做出明确规定。一是对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流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做出相应规定;二是对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予以明确;三是对补记职业年金的对象、标准和资金渠道进行了明确;四是对转移后的视同缴费指数、实际缴费指数和老办法退休费标准进行明确;五是明确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在职参保人员“先转后清”的原则,对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清理;六是对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采取记账管理方式和实账管理方式之间如何转移接续做出相应的规定;七是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缴费形成的职业年金、参加试点的个人缴费本息划转的资金、补记的职业年金和流动到企业后形成的企业年金之间的管理进行明确规定。
《通知》的出台,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管在哪儿干,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接着算”,消除了人才流动壁垒、激发了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养老处 宋亚东)
2017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启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近日,我区启动2017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此次遴选共有16个区直机关面向全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层次公务员63名。报考人员范围为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县(区)使用行政编制的工、青、妇机关工作人员,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的市及市以下机关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中央驻宁单位的市及市以下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要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要满5年;通过调任、换届选举、军队转业等形式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单位参公管理后进行登记的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本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遴选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7日至11日,笔试将于9月上旬在银川进行。(公务员局 杨玉东)
“四个服务”促进城乡劳动者创业带动就业
今年以来,我区不断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水平,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推进城乡各类群体稳定就业创业。一是强化创业培训服务。探索实施“1+X”创业培训模式,服务对象涵盖所有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进一步丰富创业服务内容,提高创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创业培训讲师大赛,举办10期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进一步壮大创业培训师资力量。1-7月,全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6552人,培养小老板4917个,培育小企业2499个,创造新岗位24517个,创业带动就业4万人。二是强化创业贷款服务。积极会同自治区妇联、财政厅等部门,重新修订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市、县(区)积极注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不断增大创业贷款资金,争取为更多的企业者提供创业融资支持。1-7月,全区发放创业贷款3.02亿元,贷款余额10.67亿元。三是强化创业***服务。积极组建由政府部门人员、创业培训师资、创业成功人士为主的“百人创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为创业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经营管理、信贷融资等创业服务,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积极开展“创业专家走进直播间”大讲堂等活动,为创业者提供不间断、多层次的创业指导服务。积极开展项目推介、沙龙、讲座、融资推介等创业服务活动,广泛举办“税收、发展、民生”营改增知识讲座,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创业服务。四是强化创业孵化园区服务。坚持政府投资、企业共建、市场运营的形式,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建设,对达到自治区和地级市示范性标准的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补。截至目前,全区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增至223家。 (就业局 马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