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气象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联合开展2023年民爆成品油行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察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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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政发〔2020〕9号)精神,金秀瑶族自治县气象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联合制定了《2023年民爆、成品油行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察实施方案》。
按照工作方案,自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金秀县经贸局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民爆和成品油企业总数按照35%的比例随机抽取联合检查对象,通过开展2023年危险化学品、石油石化和民爆行业生产经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进一步规范易燃易爆场所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保证经济运行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措施包括:
金秀县经贸局负责检查民爆企业:检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情况。成品油企业:1.成品油经营活动情况;2.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3.成品油经营企业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三款、三十条、三十一条第一款。
金秀县气象局负责检查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1.是否安装必要的防雷装置设施;2.是否及时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3.是否建立完善的防雷安全监管制度;4.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四条、第二十三条。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金秀瑶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