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成都利方致远路桥工程有限公
![](/images/adminsiger.png)
我局依法受理了劳动者何荣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成都利方致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7XW,住所:成都高新区永丰路47号,法定代表人:蒋利宏)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3]912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22:00: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