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4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住建局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于9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主动认领,全盘认领,诚恳接受,认真反思,剖析根源,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用最严肃、最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在县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组迅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9月中旬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进行查摆剖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推进整改工作,形成巡察整改的“雁阵效应”。
(二)紧盯整改任务,压实具体措施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局党组逐条逐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症结,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工作清单,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明确了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及具体要求,明确了每个问题整改任务的承办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明确、要求明确和责任明确。
(三)突出五个结合,转化整改成果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一是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把落实整改与作风整顿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有机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同步落实,全力以赴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硬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二、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县住建局2019、2020年在党组会、职工会上未学习和传达中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文件、领导***、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少数干部职工尚不清楚优化营商环境的概念,不清楚它与本单位或本股室工作职责的关联。”
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组织机关各股室再次学习中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领导***、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二是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和学习教育,将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清单仔细梳理至各股室,并对照实施。干部职工优化营商环境和干部作风整顿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县住建局对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等牵头指标提升工作落实了分管领导和牵头股室,但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不够明晰、未细化分解。”
整改情况:
一是再次细化相关专项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任务分解到每月;二是列入局督查办督查事项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针对巡察反馈“2019—2021年局工作计划未对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工作总结也无相应完成情况,未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部分牵头任务欠进度,如:供水报装业务明进暗不进、收费标准不公示等。”
整改情况:
一是对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二是督促供水供气企业报装业务窗口全面受理,根据收费“清单制”管理制定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供水供气报装业务已可在任何水气窗口办理,根据省发改委要求,水气收费全部按清单制管理,并对外公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针对巡察反馈“县住建局牵头、县自规局配合的联合竣工验收改革未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截至目前,尚未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合并办理”的总体要求,部分企业和群众还需“多头跑”,联合竣工验收仅在市政项目正式施行,部分房建项目还是在相关部门单项验收通过之后再开展联合验收,存在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住建、自规、人防、园林绿化等部门联合验收协调会,明确要求各部门在联合验收前不得自行开展专项验收;二是按照“一口进件、统一受理、联合验收、一口出件、信息共享”的原则,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联合验收,避免企业和群众“多头跑”情况。通过培训使各经办人员掌握网上办件流程,并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联合验收文件执行,不得提前开展专项验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针对巡察反馈“县住建局负责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审查案、质量安全报监和竣工验收备案事项未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整改情况:立即落实专人负责将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审查备案、质量安全报监和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切实做到“应驻尽驻”。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6.针对巡察反馈“应取消事项未取消。县住建局对上级明令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及时,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已于2019年被***明令取消,县政府也于2019年12月发文取消,该局直至2021年上半年仍要求企业在办理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后才能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增加了企业负担。”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学习会再次集中组织学习《仪陇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7.针对巡察反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较少且不规范,县住建局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差距较大。监督监管有“留白”,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后监管力量薄弱(质安股仅有5人、建管股有4人),对各类建设项目难以全覆盖,安全工作、质量安全日常监管遂委托质安站进行,但质安站仅对已完成质量安全报监的项目进行监督,众多未报监项目及乡镇建设项目存在监管盲区。”
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将我单位今年通过执法人员考试的17名执法人员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充实监管力量,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后续重新完善该项工作目标任务,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新政城区巡查检查,同时督促村建环卫中心加强各乡镇在建项目管理,对未批先建项目及时移交给综执局查处,促使各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将建设工程纳入监管。目前已通过联合市监部门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加大了对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和工程检测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频次和力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8.针对巡察反馈“未常态化坚持,质量安全监管“一单两库一细则”尚未建立,仅对监管对象实行人工随机抽选,检查结果未在平台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很少开展。”
整改情况:建立了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正在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后续我单位将继续加强该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现目前对已经开展的监管结果及时录入系统并公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责任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党组(党委)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每年未有针对性的对本单位、本系统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把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将《条例》《办法》贯彻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调研和学习,并结合住建实际优化相关工作方案,以制度管理推进改革实效;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各股室根据服务内容和业务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通过政策解读、学习先进经验等方法,牢固树立服务理念。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县住建局落实招商引资合同和上级惠企政策不到位。2018年12月县人民政府与南充市川程卫浴有限公司签署了《川北宏德智慧物流园项目投资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实施“155发展战略”推进现代物流千亿产业集群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南府发〔2017〕11号)文件将该项目纳入市级重点物流项目享受“对列入全市物流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大型物流项目和新增的市级重点物流项目,按有关程序和政策可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该项目实施企业四川省川程宏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向县住建局申请按照南府发〔2017〕17号文件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县住建局以“尚未找到省级对重点物流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文件依据”为由拒绝减免该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仍以《四川省城市建设配套费收费管理办法》(川价字非〔1992〕107号)为依据按照20元/㎡收取了该项目实施企业城市建设配套费55.87万元。”
整改情况:根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2016〕3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中央非税收入,指导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该企业情况不符合减免规定,我局已派专人对企业进行宣传解释,并研究相关惠企政策,争取从其他层面奖补企业,为企减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县住建局对天然气企业报装业务监管有待加强。部分天然气用户反映天然气无法网上缴费,一些企业反映水气报装进度较缓慢,企业提交申请后,供气企业称人手紧张而延期进场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企业因等不及就在供气公司技术人员指导下自行开始管沟开挖施工,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
持续推进燃气智能表更换工作,落实供水供气报装承诺办结时限,全面监管供水供气施工,杜绝工程外包、分包等现象。截至目前,督促燃气企业更换了物联网智能缴费气表8000余只,2023年1月底预计更换10000余只,加快推进县城供水二期、马柳供水二期工程进度,提高自来水保供能力,加快安装效率,督促燃气企业加快主管网建设,在企业报装方面提前介入,加快了安装进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遵规守纪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商经信局牵头制定的个体工商户、稳定房地产发展政策措施、建筑和房地产业、小微企业及工商业等4个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和一对一助企发展行动计划本应于6月底出台并实施,但目前方案均处于送审阶段,进度明显滞后。”
整改情况:
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落实,积极对接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加快出台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现目前已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实施细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关于鼓励县城规划区内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的暂行办法》《仪陇县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回应群众关切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整治;二是常态化开展接访活动,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或诉求的合理部分,能够解决的立整立改,暂时不具备条件,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不合理诉求,耐心解释政策,争取群众支持和理解;对无理取闹或以闹获利的,依法依规处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
一是更新健全干部廉政档案;二是加强对局内设机构、下属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排查;三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五是加强制度建设,织密不能腐的笼子。截至目前,已全部更新2022年干部廉政档案和建立局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廉政风险点位清单,并对日兴村建环卫服务中心职工邓某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查处。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五)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遵规守纪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一网监工作推进较为滞后。县住建局牵头督导职责发挥不充分,对个别工程建设项目预警信息整改督办不及时,34个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考勤数据未上传至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一网监平台、仅有1个项目接入了视频监控;对柳桠镇小学附属幼儿园、新政镇中二期扩容工程未办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应进必进”、项目信息是否同步录入缺乏及时有效监督推动,导致少数项目“体外循环”、脱离监管。”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一网监”工作宣传力度,并落实专人负责“一网监”工作,及时督办预警信息;二是对达到标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及实名制系统方可开工;三是会同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未安装视频监控及实名制系统和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的查处力度。通过印发文件及开会宣传,极大程度提高了相关人员对“一网监”工作重视程度并且切实做到政府投资项目“应进必进”。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共向局党组移交信访件1件。局党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汇报县委分管领导,协调多部门进行调解,截至目前,已办结。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市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当管党治党责任,驰而不息改作风,砥砺前行干实事,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推动住房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817-7777319;
邮政信箱: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宏德大道一段19号住建局302办公室;
邮政编码:637676。
中共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