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平乐县政府办
2021年4月10日至5月10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共向平乐县交办群众举报件21件。接到举报件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照群众诉求,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抓好举报件整改落实工作,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完成整改19件,已完成自行验收销号14件,正在组织自行验收5件。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平乐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正在组织验收的5件群众举报件开展验收销号工作,经验收组核查,确认该5件群众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平乐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893514
联系地址:平乐县新安街桥底西巷20号
***:平乐县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完成整改工作情况公示
平乐县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完成整改工作情况公示
序号 | 批次号 | 办理 单位 | 详细地址 | 受理 编号 | 举报内容 | 是否 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整改完 成情况 |
1 | 14-35 | 平乐镇人民政府 | 平乐镇江左村大坝队 | D2GX202****30025 | 平乐镇江左村大坝队的农田被宏大采砂场(负责人是李某强)用于采砂,开采大约10亩田地,现该采砂场已关闭,但是没有对10亩的田地进行复垦。 | 基本属实 | 4月24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平乐镇江左村大坝队实为江左村大洲队。宏大采砂场负责人为寻找砂子堆放场地,于2012年11月租用江左村大洲队位于大洲蚂拐塘9户村民的河边田地,租用土地约10亩,租期至2022年11月1日,合同约定承租期满后,承租方负责清理土地上建设的硬化物。现场查看时该地块已平整,地块上附作物已全部清除,因合同未到期,宏大采砂场责任人目前未对该部分租用的土地进行复垦。 平乐县人民政府在2017年对采砂场进行彻底关闭,此后宏大采砂场租赁大坝队田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对租用土地进行复垦。 | 对租用农田上建设的硬化物、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和清理,并进行了复土平整,恢复土地种植条件,已完成了复垦工作。 | 已完成整改 |
2 | 20-44 | 同安镇人民政府 | 同安镇华胜矿矿场(岩头岭白沙槽)、同安镇桂发花岗岩矿矿场(沙江乌石山) | X2GX202****90078 | 反映平乐县和恭城县在花岗岩石材开采加工中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1.石材开采中,山林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下雨时,泥石流被冲入河流,下游用水受到严重污染,绿水变成“牛奶水”、“黄泥水”。2.石材运输途中未进行遮盖,大量泥土碎石掉落,造成严重粉尘污染。3.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环保规定修建厂房、生产线,造成粉尘污染。下雨时冲刷地面,形成大量泥浆、污水外流,污染周边河道,对周边村庄用水造成严重影响。4.同安镇石材工业园将搬迁至自然村水源地附近,担心会对下游村民饮用与灌溉用水造成严重威胁。 | 部分属实 | 4月3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同安镇两座矿山均有合法开采资质,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建设和改造,尚未正常开采,大雨时雨水会带走部分山体表层砂土排入周边环境。 2.石材企业的石材原料均为规整石料,结构稳定,未存在大量泥土和碎石附着现象。运输车辆在雨天车轮会带有一定泥土。 3.石材企业厂房均为封闭式厂房,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渣由第三方公司综合处置,厂区内有降尘设施,未发现对周边村庄用水造成严重影响。 4.新石材园区未在屯塘村水源地附近,该村饮用水取水点在新园区上游。新园区正在建设中。 | 1、同安镇政府加强华胜、桂发两座矿山的督导检查,严格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建设,矿山开采产生污水和废渣已采用多层拦砂坝和沉淀池处理,杜绝水土流失造成环境污染情况,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加强石材原料运输管理,严格车辆冲洗制度,定期冲洗园区路面,抑制扬尘污染。 3、新规划石材产业园区还未正式开展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土地储备征收和征收土地清表工作,有详细的控制规划和环评手续,新规划园区将依法依规按审批、建设程序进行。 | 已完成整改 |
3 | 26-44 | 平乐镇人民政府 | 平乐镇江左村委大坝村 | D2GX202****50033 | 平乐县平乐镇江左村委大坝村,2015年有人强行挖沙,挖毁农田约10亩,投诉人希望对毁坏的农田进行复垦。 | 基本属实 | 5月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该反映问题与第14批14-35为同一反映问题,属重复投诉。 江左村大坝队实为江左村大洲队,其农田被宏大采砂场于2012年底租用村民土地作为砂子堆场,租用土地约10亩,协议终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平乐县人民政府2017年对采砂场进行彻底关闭。现场查看,该地块上附作物已全部清除,根据租地协议条款,租赁合同未到期,宏大采砂场目前未对该部分租用的土地进行复垦。 | 对租用农田上建设的硬化物、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和清理,并进行了复土平整,恢复土地种植条件,已完成了复垦工作。 | 已完成整改 |
4 | 29-53 | 桂林市平乐生态环境局 | 同乐新区 | D2GX202****80037 | 平乐县同乐新区的四季羊肉馆、咸淡江湖饭店,经营时产生油烟污染,四季羊肉馆油烟未经过处理直接外排,咸淡江湖饭店装的油烟净化器噪声扰民,未起到油烟净化效果,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投诉人希望尽快处理。 | 部分属实 | 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平乐县同乐新区四季羊肉馆、咸淡江湖饭店分别位于平乐县同乐新区科赛江景城B1栋1层12号店铺和9号店铺。两家餐馆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2.平乐县四季羊肉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向小区内排放;平乐县咸淡江湖饭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排风系统安装在科赛江景城小区内,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 四季羊肉馆因生意不好已自行停业关闭;咸淡江湖饭店于2021年9月转让,新餐馆业主对原油烟管道和油烟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现已完成油烟管道和油烟处理设施改造,并委托第三方对油烟排放进行检测。 | 已完成整改。 |
5 | 30-46 |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 张家镇、阳安乡 | D2GX202****90051 | 叶水锰矿无相关手续,非法开采锰矿,洗矿废水直接排到阳安乡、张家镇河里,污染河流,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 部分属实 | 5月11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叶水锰矿实为燕水锰矿,位于张家镇和阳安乡交界处。2011年11月到期,按法律规定,禁止在该矿区进行锰矿开采。在利益驱使下,燕水锰矿周边仍然有部分村民为追逐高额利润,无视法律规定,在废弃矿点重复进行开采作业,翻挖取锰。 2.经调查发现,燕水锰矿区由于后期非法开采,该地区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破坏,非法开采行为同时对周围村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2012年来,平乐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该地区非法开采行为。但由于非法开采行为属于部分村民个人行为,机械设备简单,流动性大,打击非法开采存在一定难度。从今年3月份以来,平乐县对该地区非法采矿加大了执法力度,至今未出现违法开采行为。现场核查,燕水锰矿区周边河流水质,未见浑浊现象。 | 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生态复绿计划,成立了巡查检查组,加强巡查检查,加大非法采矿、洗矿打击力度,遏制非法盗采矿行为。 | 已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