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凝聚多方合力共同助力企业合规
近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财政局、司法局、工商联等11家单位联合会签《龙胜各族自治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成立龙胜各族自治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管理委员会。
《实施办法》共八章五十七条,分别规定了涉案企业合规的适用情形、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方组织的性质和职责、第三方机制的启动和运行等。从不同的职责定位、任务分工、办案规程和限制性条件等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有助于推动成员单位准确把握司法尺度,提高执法能力,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结束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举行正式揭牌仪式,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叶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松等成员单位与会领导为管委会揭牌。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过程中,应当将第三方组织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定期书面报告等合规材料,作为依法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变更强制措施,提出量刑建议或者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的重要参考。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建立能有效惩治和预防企业违法犯罪,对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意义,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对企业和企业家“真严管”“真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