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邓村村等地块)的成果公告
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邓村村等地块)的批复》,《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邓村村等地块)》业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4月25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派潭镇邓村村等地块不符合现行土规面积有9.2245公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局部调整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满足项目整体落地建设的需要。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项目落实地块位于派潭镇邓村村,永宁街道叶岭村,仙村镇竹园村,增江街道白湖村,新塘镇三安村,共7个地块,总面积9.2245公顷。其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4594公顷,建设用地2.2725公顷,未利用地0.4926公顷,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突破上级下达增城区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涉及镇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1.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pdf
2.广州市增城区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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