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司法局关于再次征求黔南州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和黔南州初次违法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意见的公告
为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有效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探索创新执法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州司法局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梳理了《黔南州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1)和《黔南州初次违法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2)两张《清单》,其中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事项共23项,涉及水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3个领域;初次违法依法免予处罚事项共14项,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5个领域。现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5月23日前反馈至州司法局邮箱:fzdc666@163.com。
***1:黔南州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docx
***2:黔南州初次违法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doc
黔南州司法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