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川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的公示
关于灵川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的公示
2022-08-11 15:45:00 来源: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文件精神,因上级下拨资金有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灵川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3-2353855,邮箱:lcnyncj@guilin.gov.cn。
地址:灵川大道中路67号
***:灵川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区级资金发放情况公示(2021年2-6月).xls
灵川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区级资金发放情况公示(2021年7-12月).xls
灵川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中央资金发放情况公示(2021年2-6月).xls
灵川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中央资金发放情况公示(2021年7-12月).xls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