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个集体17名个人上榜第一届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近日,自治区印发《关于表彰第一届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199个集体“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96名同志“广西促进就业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等10个梧州市集体被授予“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有17名梧州市个人被授予“广西促进就业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为着力保持就业形势稳定,2022年我市全面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为全市企业减负社保费1.22亿元、缓缴社保费2693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729万元,稳定就业岗位10.95万个;用足用好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各项稳就业政策落地见效,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429亿元,支出比例达到100%。
同时,我市大力开展“码上帮”“码上助”“日日聘”“点对点”等专项活动,建设各具区域特色的零工市场12家,促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2022届梧州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35%,全市84万农村劳动力和14万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总体稳定。
在助力企业用工方面,我市优化就业服务支持企业用工,通过成立“金牌就业管家”服务专班,常态化开展进园入企调查企业用工需求工作,采取“一企一策”的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及时了解并对用工企业提出合理建议或意见,并且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招聘活动,促进重点群体留梧就业,满足我市重点产业企业用工需求,目前已助力全市企业招工约2.5万人次。
在多项措施助力下,2022年我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561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834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867人,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罗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