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持续开展宕渠护童活动——未保政策宣讲进基层系列之四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为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掌握常用安全知识,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县民政局链接县检察院到贵福第三小学、贵福镇千佛社区、涌兴镇平安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活动。
活动中县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过播放视频、PPT讲解、提问互动、案例分析等方式,细致全面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杜绝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施暴者应承担什么责任,并结合真实案例教授学生、家长面对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围绕儿童保障政策和“五防教育”两个方面进行宣讲,重点对“五防”安全教育进行了详细讲解,主要包括“防性侵、防拐卖、防校园暴力、防自然灾害、防意外伤害”五个方面,教导未成年人面对危险如何保护自己。
在互动阶段,贵福镇第三小学的少先队辅导员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过程至关重要。学校是未成年人的第二课堂,学校教育对于孩子的思维能力和行动力提升很重要。下步,我要加强与家庭监护人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资源”。
“独自在家注意关好门窗,拒绝给陌生人开门,不随便吃喝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参与宣讲活动的小朋友们踊跃回答宣讲人员的提问,在寓教于乐的同时,提升了他们的自我防护意识。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联合未保成员单位,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重点,持续开展“宕渠护童”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和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筑牢全县未成年人安全屏障。
审签人:秦琴(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上传人:潘清清(县民政局儿保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