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建筑施工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远程喊停系统)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2月28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因个别建筑施工地存在超时施工现象,有明显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我局于2023年2月21日新增一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远程喊停系统),现将有关安装情况予以公告,详见***。
***:光明区建筑施工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远程喊停系统)清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
光明区建筑施工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远程喊停系统)清单.xlsx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06:17:4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