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刊发执法力度不减提升环境质量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记者 高乐 摄)
本报讯(记者 高乐)1月4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辖区企业、移动源进行了执法检查, 切实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管控措施要求,有效抑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确保辖区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提升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执法人员来到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陕西昆仑机械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2家企业均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公示,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加严管控措施,停业未生产。随后,现场检查了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西安华清西路北加油站,该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正常,加油***集气罩无破损,加油员加油规范。执法人员还对辖区2家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机械18台,监督性抽测17台,均未发现超标机械。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联合交警新城大队,在公园南路设点对过往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进行路检,共抽测车辆41辆,均未发现超标机械。据悉,新城分局将秉承污染强度不减、执法力度不松,保持高压态势,督导检查辖区涉气企业,坚决落实好重污染天减排措施,为辖区空气质量提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