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经营提供便利
市财政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经营提供更多便利。
一、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一是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推进采购人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与管理。二是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取消投标保证金,采购人除重大或特殊项目外,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三是将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清除不合理和歧视性的供应商准入条件,消除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二、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相关政策,鼓励采购人采用预留采购份额、优先采购、首购、订购等方式支持产品和服务创新。对符合创新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的中小企业,采用阶梯递增的方式给予更大幅度的评审优惠支持,递增幅度不得低于可增长幅度的25%,直至达到采购政策规定的优惠幅度上限。
三、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一是加强机构和制度建设。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专班,并就专班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部门职责、工作规则以及工作要求等内容予以明确,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有效协调我市减税降费日常工作。二是及时落实上级降费政策。三是加大乱收费监管力度。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定期更新高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就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在政府网站全面公示,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