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常态化宣传展示(第三期)
一、雨露计划补助对象
我县脱贫家庭(含2014、2015年退出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学生和劳动力在消除风险前,雨露计划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在校就读期间新纳入或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可按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享受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至完成当前学段。
二、雨露计划条件以及补助标准
培训类型 | 补助条件 | 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 | ||
贫困户属性: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 | 贫困户属性:2014年 和2015年退出户 | |||
雨露计划 | 职业学 历教育 |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22-2025年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 每学期补助1500元/生。 | 每学期补助900元/生。 |
文秀巾帼 励志班 |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22-2025年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文秀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 | 每学期补助2000元/生。 | 每学期补助1200元/生。 | |
雨露计划 | 短期技能 培训 |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 | 一次性奖励800元/人。 | 一次性奖励480元/人。 |
农村实用 技术培训 |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参加农村技术培训的劳动力。 | 参训农民补助50元/人。 | 参训农民补助30元/人。 |
三、雨露计划补助审核发放流程
(一)学历教育补助流程。
每学期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全国防贫监测信息系统(原“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学生学籍信息后,县乡村振兴局从系统提取标注当学期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各乡镇(街道)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
县财政部门在每年7月31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学籍的学生,经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核实后,按上述程序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请咨询县乡村振兴局。
四、提高防骗意识
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资金的发放,经村、乡镇(街道)、县三级审核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县财政部门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如果有人要求学生提供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请向户籍所在地县乡村振兴局核实,不要轻意相信,谨防受骗。
学生要提供真实信息
脱贫家庭(含2014、2015年退出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要主动与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联系,如实提供自己在校就读情况。对提供虚假学籍信息,骗取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
凤山县乡村振兴局:0778-6819021
凤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