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近日,麻城市出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该市对各乡镇、办事处当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业局、发改局、统计局等单位参与考核实施工作。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落实耕地保护和“非粮化”情况整改等工作负责。
形成考核机制。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结果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麻城市考核办对各乡镇办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各乡镇办每年开展一次年终考核,结合乡镇自查情况和年度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排序,按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定。
落实奖惩制度。该市每年对各乡镇办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成效突出成果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排名前3位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现金奖励;对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单位,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审批和补充耕地项目的指标安排。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