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居民场所码一定要扫
新港街道为了群众健康着想,积极响应上级通知精神,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公共场所落实“全民戴口罩、扫验场所码”发布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全员佩戴口罩。凡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各类会议、从事重点行业、到医院就诊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二、严格落实“场所码”设置。坚持“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凡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各类场所,必须设置场所码,张贴于出入口等醒目位置。
三、严格落实“场所码”查验。各类场所要指定专人值守,严格核验通行人员健康状态。凡进入场所人员必须扫描“场所码”,出示“行程码”,查验对不能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采取反向扫码方式扫描纸质健康码。发现场所码“亮黄牌”、行程码“带星码”的人员,严禁其进入场所,并立即报告新港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7天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的人员,山东电子健康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由蓝色变成黄色,即“亮黄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行程码则会带“*”号,即“带星码”)。
四、严格依法处理违规行为。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遵守相关规定佩戴口罩、不按照要求使用“场所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治安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每一位积极响应号召的居民都是这座城市的健康守卫者,担任起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疫情防控监督员。最后,新港街道呼吁提醒居民朋友们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和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