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高县8家单位使用羊田粉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高县8家单位使用“羊田粉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工作要求,高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动跨前服务,“三举措”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指导,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维护高县知名品牌影响力。
一是召开会议宣传培训。10月13日,组织8家“羊田粉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单位召开培训会议,学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号),强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与使用单位的一一对应关系,使用单位务必保证“羊田粉条”品质,维护高县地理标志产品商誉。
二是面对面交流沟通。向8家“羊田粉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单位宣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意义,强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要求,确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规范使用,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三是点对点开展用标指导。深入8家“羊田粉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单位实地走访,落实专人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详细解答提出的疑惑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认识,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保护运用。
(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谭季群 苟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