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适龄妇女宫颈***免费筛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适龄妇女宫颈***免费筛查的通知》(鄂政办电〔2022〕3号)及《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适龄妇女宫颈***免费筛查的通知》(咸政办电〔2022〕27号)要求,切实提高广大适龄妇女健康水平,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22年起至2024年,连续三年为全县城乡适龄妇女进行宫颈***免费筛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查对象 全县35至***周岁适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城乡妇女。 二、筛查地点 县妇幼保健院,11个乡镇卫生院。 三、筛查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1:30。 四、筛查组织 为高效开展宫颈***筛查,全县适龄妇女可就近选择筛查点有序参检: (一)农村适龄妇女: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提前与乡镇卫生院对接,有序组织各村(社区)适龄妇女到附近乡镇卫生院参加筛查。隽水镇可安排在县妇幼保健院、隽水镇卫生院进行筛查。 (二)城镇适龄妇女工会会员:通城经济开发区、全县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向县总工会提供适龄妇女花名册,由县总工会负责与县妇幼保健院对接,安排具体筛查日程,通知各单位组织参检。 (三)城镇适龄妇女非工会会员:通城经济开发区、全县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园区企业、本系统、本单位非工会会员的适龄妇女前往县妇幼保健院参加筛查。 五、有关要求 (一)筛查人员携带手机、本人身份证到筛查机构进行登记,并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二)参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体温检查、查验健康码、查看行程码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2022年即将满***周岁的城乡适龄妇女,在身份证年龄超期前积极预约参加本年度宫颈***免费筛查。 六、部门职责 为确保筛查顺利推进,由县妇联、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组成工作专班,定期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督导项目实施,重大进展情况及时报县政府。 县妇联:负责分配每年具体筛查任务,宫颈***筛查工作的协调,筛查进度的督办。 县卫健局: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筛查数据库建设,采样检测质量。 县总工会:负责提供通城经济开发区、全县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适龄妇女工会会员名单,与县妇幼保健院对接安排好具体筛查日程,督促各单位按日程安排组织开展筛查。 县财政局:负责按宫颈***筛查口径分类结算、拨付资金。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属地筛查机构提供适龄妇女名单,按要求有序组织筛查。 通城经济开发区、全县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园区企业、本系统、本单位适龄妇女前往县妇幼保健院参加筛查。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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