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怀路跨南十里长沟一支流人行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葛洲坝南京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安怀路跨南十里长沟一支流人行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作出如下行政许可决定:
一、同意安怀路跨南十里长沟一支流人行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拟建人行桥工程位于鼓楼区和燕路以北、安怀路东侧,跨越南十里长沟一支流,连接紫郡兰园商业区与安怀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桥梁一跨跨越河道及驳岸,桥跨布置为单孔20m,梁全长20.74m,桥梁全宽6.6m,与南十里长沟一支流中心线交叉93.43˚,交叉角小于5˚,桥梁按照斜交正做,桥梁位于平直线上。拟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0m跨预制空心板梁,桥面设置横向1.0%“人”字坡,由现浇层厚度调整。河道两岸设置与桥梁平行挡墙。拟建桥梁下部采用桩柱式桥台,背墙高1.285m、长6.6m、厚度0.35m,台帽高1.2m、宽1.6m、长6.6m。0#桥台设置于河道西岸,与现状河道西岸临水侧堤顶中心距4.12m;1#桥台设置于河道东侧,与现状河道东岸临水侧堤顶中心距4.77m,均为砖孔灌注桩直接连接台帽。
二、为确保工程段南十里长沟一支河堤稳定安全,你公司应将涉河工程施工方案报鼓楼区水务设施综合养护中心备案。施工过程中,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如发生变更,应报鼓楼区水务局审核批准。
三、涉河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你公司应制定施工期和运行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鼓楼区防汛办公室备案,落实防汛责任,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确保防汛安全。
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尽可能减少机械施工对河道上下游河堤的振动影响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河岸及堤防的稳定。施工过程中如对上下游河堤造成损坏,由建设单位无条件修复。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确保河道水质安全。工程完成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恢复河道堤防原貌。
五、工程建设、运行期间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对河道河堤、步道及岸坡进行沉降、位移监测,若发现沉降、位移监测值超过规范允许值、河道挡墙出现裂纹等险情应立即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六、工程建设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七、工程完工时,应有河道管理部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拟建工程占用的河道工程及其管理范围,其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你公司应承担占用段水利工程维护管理和防汛责任,接受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八、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建设,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水行政许可,如涉及其他关联部门行政管理权限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公司未取得该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尚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南京市鼓楼区水务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