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容错报备为担当敢干的干部鼓劲
今年以来,上林县加强宣传和正面引导,营造浓厚的容错纠错氛围,在优化营商环境、衔接乡村振兴、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文旅康养等方面,配套实施容错免责减责事前报备办法,取得显著效果。
“今年3月,因某施工单位挖方取土不规范,突发红线外边坡形成坍塌隐患。按照正常程序处置边坡隐患,走完立项、预算、财评、采购等项目程序,大丰镇政府预计要用5个月的时间,这将严重拖延重点项目的开工进度。”上林县重大项目服务专班工作人员韦生隆介绍,为推进项目建设带动有效投资,县纪委监委多次到该重点项目工地调查了解,并及时召集县委组织部等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审议了处置边坡隐患可能出现的一些程序瑕疵并予以通过备案,为大丰镇政府的担当作为消除了心理顾虑。
同时,加强备案监督,指导大丰镇政府落实项目监理24小时***服务,做好“容缺后补”相关工作。目前,近200亩用地的重点推进项目在消除边坡隐患之后,紧扣时间节点,短时间内已经完成立项、征拆、环评、平整、立桩,创造了上林县工业建设的“新速度”。
据了解,上林县纪委监委于去年12月推动出台了容错免责减责事前报备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6种情形予以容错免责减责。该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县改革创新及推动发展的单位或个人,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有关执法监督部门严格把握政策、法规边界,推动容错免责减责从“事后追究”变成“事前报备”,为担当敢干的干部鼓劲和兜底,激励干部为推进工作改革创新、大胆干事。目前,该县农业农村局、县振林公司、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提交的容错免责减责申请事项通过报备,县纪委监委正在对报备事项加以精准监督和全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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