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供销联社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冷库项目监理单位公开报名
天等县供销联社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冷库项目
监理单位公开报名公告
参照《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桂财采〔2021〕61号)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对天等县供销联社资产管理中心的冷链物流中心的冷库项目的一期基础及框架工程和一期装修及水电工程采取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方式。现面向社会发布报名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天等县供销联社资产管理中心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期基础及框架工程项目合同金额1559866.95元,一期装修及水电工程项目合同金额765428.00元。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具备工程市政公用、房屋建筑等乙级及以上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及施工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专业为工程监理咨询备案的供应商。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监理业务,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监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
监理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4.报价函。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天等县土产公司旧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农荣帅 电话0771-3528199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驻县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12388
天等县供销联社资产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