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广西防溺水游泳安全校园公益宣讲活动先进单位
10月31日下午, “奔跑吧·少年” 2021年广西防溺水游泳安全校园公益宣讲活动年度总结交流大会在广西南宁召开,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获评活动“先进单位”,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冬蕾及未检办主任张红成获评活动“先进个人”。许冬蕾代表该院在会上作经验发言。
2021年5月,大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特邀自治区游泳协会的宣讲团进驻大新县宣讲,主动承担检察机关社会责任,全力抓好防溺水工作,共同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活动中,该院通过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周密安排,成立了以梁海峰检察长为组长的防溺水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工作、精准施策,为防溺水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人、财、物保障。据统计,本次宣讲活动,该院共投入经费20000余元并先后组织25名干警协助宣讲团深入大新县各乡镇共18所中小学校进行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宣讲,为6500余名学生送上别开生面的防溺水游泳安全课,间接受益人约50000余人。
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教育形式之一,发挥着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来自家庭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增强广大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作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该院向学生家长印发《防溺水工作小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共20000余份,以此对家长进行“补课”,在“家”字上固基础。通过致信这一途径,防溺水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学生家中,强化了家庭教育,切实实现家庭层面的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做好防溺水游泳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未成年人溺水等社会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在暑假来临前组织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共同对辖区内溺水事故易发河段、集中游泳河段进行巡查,查看是否设置警示牌、横幅、救援设施,对防溺水工作后续跟进,为防溺水安全“查漏补缺”。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托公益诉讼的法定监督检察职能,向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并持续跟进整改情况,确保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溺水治理工作。
此次防溺水系列行动使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溺水工作进一步重视,学校广大师生、家长的防溺水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校师生防溺水知识得到进一步增长,从而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自开展此项活动后,大新县内无一例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检察为民的形象深入人心,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赵羿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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