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司法局真情帮扶情暖刑满释放四无人员
9月9日,大新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到南宁对接回从广东省一名特殊的刑满释放人员。现年22岁的农某因盗窃罪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今年9月9日执行刑满予以释放。农某属于特殊的重点安置帮教人员,他刑满释放后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且未上户口,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是在家务农且病重的叔叔。大新县司法局积极落实衔接措施,协调各部门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农某的安置难题。
为进一步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细落实, 9月18日,在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县司法局局长带领本局工作人员自发筹钱购买了月饼、猪肉、大米、水果等物品,对安置帮教人员农某进行了中秋、国庆双节前走访工作。农某眼含热泪感动地说:“谢谢政府,没有政府的帮助,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会在哪里,我一定会好好工作,重新做人,绝不再走以前的路。”
走访过程中,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农某开展了法治宣传,重申了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其仍处于安置帮教五年时间期限内,并着重宣传了生活确有困难需要救助时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同时,结合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工作要求,详细了解掌握了农某的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保持良好和谐的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鼓励其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要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该局通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应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生活的希望和信心,更迅速高效地重新融入社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刑满释放人员的人文关怀。
(杨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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