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设施农业建设
为加快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步伐,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市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进行扶持。
一是鼓励零星温室大棚建设。企业、个人和社会各界投资建设温室大棚的,新建日光温室每栋补助1万元、新建春秋大棚每栋补助0.2万元、新建智能化自动调控联栋日光温室每亩(棚内面积)补助2万元,贷款标准分别为每栋2万元、每栋0.3万元和每亩4万元,在此贷款限额内,市财政将给予为期两年的利息补贴。
二是鼓励片型示范园区建设。首先是补,参照所建大棚种类等情况,按相关标准,给予基础设施配套补助;园区内建设有冷藏设施、加工车间、技术中心等基础工程的,按所建工程投资总额的20%进行补助;其次是奖,申报立项被确定为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三是鼓励发展品牌农业。凡取得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的,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和10万元补助;取得省级、国家级名牌认证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四是鼓励与科技联姻。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积极鼓励向各高校、科研院所挂靠,定期安排果蔬种植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温室大棚建设新工艺、新设施的引进、试验和推广;组织培训农业技术员、园艺工、农艺工和种植农户。
五是铸造农保金锁。建立健全政策性保险机制,帮助农户规避生产经营风险,采取农民投保、政府补贴的方式推进农业保险事业发展。(赵宏广 田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