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237号提案关于加快科技创新
一、关于“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的重要性”。2016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出台《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3个重要文件,为我市科技创新指明了发展方向,也制定了一揽子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了科技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建立了党政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制度,全社会研发投入、创新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培养、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重要科技指标纳入了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强化了激励机制,形成科技创新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继续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重视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视科技招商,努力推进科技创新,力争抢占发展先机、赢得创新主动。
二、关于“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近几年来,我市深入开展“百名专家进百企”“泰山学者沙龙”等活动,整合聚集人才、技术、资金、项目、市场等创新要素,推动联合创新、借力发展。推进产学研合作力度,全面落实与清华大学、中科院、山东大学等高校院所战略合作协议,重点推进输变电设备、绿色制造等方面的合作。同时,综合运用补助奖励、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重点支持公益类研究、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合作和创新型企业奖补。简化市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下放科研经费部分预算调整审批权,赋予项目负责人绩效支出内部分配权,提高间接费用和人员费用比例,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创新产学研有效结合机制,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科技创新各要素的活力。
三、关于“加大科技投入,打造高端创新平台,提高孵化功能”。201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鼓励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对新获批建设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新获批建立国家和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新获批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经费补助。《意见》规定实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制,对当年获得国家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经费补助;每孵化毕业1个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当年给予所在孵化器或众创空间20万元的经费补助,由受益财政负责。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目前全市创新平台建设的良好势头,全面落实《意见》中关于加快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改变整体上我市创新平台仍然处于层次低、数量少、研发能力弱的发展现状。
四、关于“把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进科技创新的‘源头工程’”。2015年,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出台《关于支持菏泽市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在安排急需紧缺人才项目方面、实施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方面、人才平台载体建设方面、人才合作交流等多方面给予菏泽支持。201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支撑计划的意见》,《意见》规定市财政每年列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对引进的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授予“菏泽市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称号;具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科研和生活资助;具有省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科研和生活资助;其中用于科研补助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我市2016年在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中均实现零的重大突破,其中,中厦电子总经理刘倩、菏泽巨鑫源董事长孙德林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道中道激光总经理常峰博士、玉皇新能源研究员薛嘉渔博士等12人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人才聚集“洼地”,增强我市科技创新智力支撑。
五、关于“为推进科技创新提供政策和服务保障”。201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办法》规定菏泽市人民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每年度评选一次,包括市重大科技贡献奖(不分等级,由市长签署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以及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奖金6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金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金1000元人民币;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00项)。同时,市科技局每年定期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归集和加计扣除等政策培训会,组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众创空间认定、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小企业创新奖励资金、市科技创新经费等系列项目,确保企业及时掌握省市最新科技政策和科技动态。在研发投入方面,近五年,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增幅在全省持续位居前列,2016年全社会研发投入预计达到33亿元,比2011年(12.8亿元)增长1.6倍,占GDP比重预计达到1.3%,比2011年(0.82%)提高0.48个百分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继续加大科技创新奖励力度,全面梳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研发投入补助等政策落实情况,为我市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